close
1.社團假卡須貼上大頭貼,並於請假當週四中午之前交給副社長,
逾期則不受理,視為曠課。
2.事假或公假需事先向副社申請,若未事先申請則不受理,視為曠課。
3.病假可於社課隔日繳交假卡。
如遇畢業公演及足壘賽(為球員或老師要求須留下加油者),不需交假卡,只需提前跟副社報備。
(備註;畢業公演除非為自己本科系或副修科系,才准公假,其餘只能請事假。)
4.每人每學期只有3次事ˋ病假機會,逾期視為曠課。
5.若該社員出席社課次數少於該學期上課時數1/2,視同整學期未出席本社團。
6.社課開始10分鐘內未到教室是為遲到,社課結束前10分鐘離開視為早退,未經同意而離開視該節為曠課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